新农村建设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8-09-05 11:23:25 来源:润泽创景 浏览次数:120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从战略高度作出的正确决策,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对农村现有问题的系统解决。
1水土保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主体的水土保持应发挥其优势作用,强力助推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快速发展[1]。织金县水保办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总结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应处于主导和基础地位的结论,主要体现在:一是水土保持改善了生态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人文发展空间;二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帮助和积累资金;三是水土保持综合科普教育培育了新型农民;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水土保持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2新农村建设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
一是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努力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村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最为迫切的要求和关键所在。二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奠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满足农民衣食住行的需要、农村社会再生产的需要、农村扩大生产的需要。而就目前农村物质生产方面的现实来看,我国大多数农村处在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其剩余刚好够再生产需要。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其核心是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共存共荣的关系,其实质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1/3的国土面积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因此水土保持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就理所当然地应该担负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重任[2]。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农村自身的“造血”功能尤为重要。就目前来看,首先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其次要允许和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加大农村有组织化生产的力度,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效克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使农民享受到生产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平均利润。
3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经营模式,切实保护好农村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农村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环境美化建设的投资力度,在乡风文明的前提下形成村容整洁的自律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只有率先实现山川秀美,才能逐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才能最终保障工业文明等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的不断扩大[3]。三是保护水土资源,加强建设,促进生态修复[4]。具体方略则应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注意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当地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尤其是与中央倡导的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以及贫困山区的扶贫搬迁等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力所能及地减少人类在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活、生产活动,从而保障和促进生态修复的实现。同时,对人工治理的地区,有条件的可采取大户承包、专业承包、集团承包进行连片治理,不具备连片专业治理的则要制订帮扶措施,进行户包户治户管户受益。总之,政策要切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有利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规划的如期推进。四是“治水先治塬”。治理水土流失,开展水土保持,建设生态文明,不能拘泥于传统方式上的工程、生物、耕作三大治理措施,而是要从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入手,从认识上、思想上、策略上、措施上等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系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实现既治标更治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