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
发布时间:2019-05-06 13:38:31 来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浏览次数:1212
一、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年8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明确考核评估程序、内容、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水利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年1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创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和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三、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政法〔2018〕300号),以长江经济带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行为为重点,全面启动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和跟踪督办。
四、水利部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和《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2月,水利部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和《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今后3-5年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五、水利部印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
2018年1月,水利部印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水保〔2018〕14号),明确了2016至2030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布局和任务。
六、水利部印发《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
2018年9月,水利部印发《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水保〔2018〕230号),明确了近十年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工作的总体目标、布局和任务。
七、国家防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国家防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就盯紧压实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汛期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值守制度、增强淤地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排查杜绝淤地坝违规蓄水、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和做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八、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8〕1459号),明确年度评估工作赋分细则、复核方法及相关要求,启动开展对省级政府2018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九、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2018年6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8〕77号),就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范围、落实五项任务、统一技术方法、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成果管理、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
2018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办水保〔2018〕47号),明确了技术评审工作的时限、专家选取及专家库建设、现场查勘、评审会议环节、评审结果报送等要求。
十一、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2018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明确了程序、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