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2 16:18:0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203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编制。
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应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格式要求,
对项目法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效果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作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结论,并对结论负责。
一、项目法人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评价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
评价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要防护对象月度影像记录保存情况。
复核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a)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b)复核弃土(渣)场、取土(料)场选址及防护等情况。
c)复核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等的实施情况。
d)复核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相关验收资料。
e)复核表土剥离保护情况。f)复核弃土(渣)综合利用情况。
三、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情况
评价水土流失是否得到控制,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有效。
评价重要防护对象是否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情况。
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个别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项目特点及相关标准分析原因,并评价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的影响。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a)复核水土保持设施初步验收、监测、监理等验收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b)复核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c)评价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第三方开展评价工作应采用资料查阅、走访、现场核查等方法,其中涉及重要防护对象的应全部核查。
02
组织竣工验收组
验收组包括项目法人、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特邀专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应在第三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前完成。
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一般包括现场查看、资料查阅、验收会议等环节。
竣工验收应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法人和水土保持+1+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可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参加验收组。
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验收组应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中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查看,有重要防护对象的应重点查看。
验收组应对验收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提出意见。验收组查阅内容参见附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验收会议
a)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汇报相应工作及成果。
b)第三方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及成果
c)验收组成员质询、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d)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
e)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不同意见明确记载并签字。
不通过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竣工验收结论应为不通过:
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的编报审批程序的。
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或补充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不符合规定的。
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废弃土石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
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未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的。
重要防护对象无安全稳定结论或结论为不稳定的。
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项目法人按规范格式制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通过验收,形成验收鉴定书。
网上公示
在生产建设单位官网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公示内容: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报备验收材料
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包括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回执,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告。
生产建设单位取得报备回执。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