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4 11:50:2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524
项目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涉及的取土、弃渣场位置是否明确,要素是否完整,描述是否清晰,是否满足选址分析的需要,堆置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占地数据、土石方量是否存在明显错误等。
不同建设时段涉及的建设内容是否遗漏场外各类道路、管线、输电线路等内容,是否遗漏场外采坑、弃渣场、临时堆场等内容,各类堆场、渣场等是否存在面积过大、数量过多或面积不够、堆置不合理等问题。
应严格依据水土保持法、水土流失防治技术标准中条例要求,逐条进行合规性对比分析,判断其选址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对项目存在的各类水土流失问题是否分析到位,取土、弃渣场的位置、布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遗漏各类防护、拦挡等措施的问题。
取土、弃渣场的设计,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建议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①选址不合理;
②资料不翔实;
③与实际有较大出入;
④防护措施不全或不合理;
⑤未提出未按设计进行堆置、拦挡和防护的解决方案。
水土保持措施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有效,水土保持工程级别和标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分区措施是否包含明确的位置、结构形式、植物种类等,措施配置是否合理,布设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注意分析措施布局的合理性、完整性,分析各分区措施是否做到位置明确、配置合理、图纸规范,是否满足防治体系要求。(来源:网络)Cooperation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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