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创景,打造“专业,专注,周全”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

173 0800 8988

189 8096 0998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资讯
行业资讯 公司动态
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新建企业需不需要单独做水资源论证后办理取水证?

发布时间:2023-05-19 14:34:56    来源:水利部    浏览次数:415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对于由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水户,不属于《条例》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范畴,一般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和进行水资源论证。但由于新增用水户、扩大供水范围等原因造成自来水厂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自来水厂应当依法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需要办理取水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致电咨询润泽创景,我单位持有水资源论证资质,政策信息也可具体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润泽创景
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
一站式服务机构
咨询与策划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8000多个成功案例
10余年咨询与策划经验
31个行业甲级资质
合作流程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


公司优势

10余年策划经验
服务辐射全国,四川,重庆,贵州

经验优势

丰富的项目经验
拥有高素质专家团队执笔

资质优势

(甲级、乙级、丙级)
国资全行业资质,保障通过率

服务优势

庞大的数据库信息
协助解决相关事项,免费适当修改

费用优势

透明收费,24H报价
根据客户编制需求收费

快速获取方案及报价
×
查询内容:
联系方式:
免费客服热线:173 0800 8988
专家直拨热线:189 8096 0998
173 0800 898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