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5 13:55:5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387
1、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应概括全面,文字简练,内容的叙述、数据的单位、项目的组成、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等应与报告后续各章节保持一致。应简述项目重组前后各矿的概况,特别是采空区、矸石堆放、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等。
2、方案编制总则
编制依据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分层次列出,与方案无直接关系的不罗列。若主体工程6 月底前完工,设计水平年可定为当年;若主体工程7 月份后完工,设计水平年可定为下一年。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服务期应结合首采区、弃渣场、排矸场、贮灰场等使用年限确定,但原则上不超过10 a。
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的介绍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文字应简洁明了。
编写时应突出工程建设的特点,重点反映工程占地、土石方工程量、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等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占地除介绍各项目组成的占地面积及土地利用类型外,还应说明新增占地的面积和类型。
土石方工程量仅指主体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开挖(含表土)、回填量,弃渣场和取土场修筑拦挡工程所动的土石方不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
土石方开挖量可包括表土剥离量,但回填量不应包括表土剥离量,需要回填的表土在施工期作为临时堆土,在土石方平衡里按废弃方计。
不同行业的土建投资构成有所不同,煤矿工程包括井巷投资和土建投资,水利、火电、水电、核电及输变电工程项目为建安工程费中的建筑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 ,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费和交通工程费。
4、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概况是用来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土地利用概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以及区域内可借鉴的生态建设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经验等。
项目区概况介绍应满足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的需要。如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能反映土壤侵蚀背景值,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可根据同类项目类比确定或遥感解译或实际调查确定。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是水土保持方案服务于主体工程设计的核心章节。本章节的重点内容是分析、查找主体工程设计中存在的水土保持缺陷,为制定系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奠定基础,为优化主体工程后续设计提供合理建议。
在对主体工程推荐方案进行分析与评价时,应根据规范要求和项目特点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要把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敏感点(如在泉域保护区、林区、高陡边坡、占用河道等)的影响作为重点进行分析评价。
6、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和防治分区的划分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包括工程建设征用土地、使用及管辖范围和租用土地。
征用土地是工程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受到扰动破坏,但在分期建设的项目或矿山露天开采类项目中,要注意部分土地在一期或首期工程中不受扰动和破坏。
使用及管辖范围是建设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主要发生在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的项目中,应按照占用多少算多少的原则确定。租用土地是为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程建设中所占的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土地。不能随意改变租用土地的使用性质,工程完工后,要根据租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进行恢复。直接影响区面积依据项目及项目区的特点,结合类比工程调查,经分析后确定。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是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具体体现,主要是针对性地采用水土保持措施,防治各个地块的水土流失。建设规模较大、内容复杂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分级分区开展。建设规模较小、建设内容简单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不需分层次,但分区应体现其特点。
7、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流失预测是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和优化主体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
目前水土流失预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采用类比法进行预测时,类比工程是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而不是具有水土流失实测资料的工程;
②未按各分区施工时序合理确定预测时段,各分区预测时段均采用同一时段;
③未根据项目特点及其区域地理特征对土壤侵蚀模数进行修正,采用的土壤侵蚀模数普遍偏小;
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内容较笼统,缺少针对性。
8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应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工艺及工程建设区域的地形、土壤、植被、降雨等自然条件。从降低水土保持投资角度考虑,水土保持措施所采用的材料应尽量利用当地材料或工程建设的开挖料,如选用乡土树、草品种,浆砌石材料优先选用工程开挖产生的石料,石料缺乏的地方尽量利用混凝土预制块或浆砌砖作为硬化材料等。
从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角度考虑,首先,要注重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如平整场地、路基开挖与填筑等土石方大量调配的时段和区域内的水土保持措施。其次,应多绿化、少硬化,挡土墙尽量矮化。植物措施宜适地适树(草) ,并采用乔、灌、草立体配置模式,以尽快恢复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临时措施应根据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施工工艺有针对性地布设,如桥梁基础施工,采用明挖扩大基础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堆土场,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或进行清运处理;而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应设置泥浆沉淀池,并对沉淀后的泥沙进行清运处理。弃渣(矸)场设计时,对拦挡措施的地基情况应做勘探,挡渣(矸)墙不宜设计太高,弃渣(矸) 坡不宜太陡,弃渣堆放高于10
m 时应设置台阶,台阶宽度应> 3 m,并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以利于渣(矸)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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