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16:12:31 来源:润泽创景 浏览次数:2426
1、项目申请报告(适用资源开发类项目中方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及以上3亿美元以下;非资源开发类项目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编写要求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746号);
2、项目核准申请表(适用资源);
3、投资方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5、中方及合作外方各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如需要银行贷款的,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7、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并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8、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9、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信息报告。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