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2003〕89号),明确要求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的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项目仍
242021-12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取水单位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了申请,对取水单位取水量、实际取水量全面评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最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给予延续?这样取水量
222021-12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202021-12区域水土保持方案不同于单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其编制的基础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区域内防洪排涝、竖向工程等各类专项规划,规划区域范围很大,规划期一般都很长,有的甚至长达30~50年,水土流失特点及防
152021-12各省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如何计算?是通过“用水量/水资源总量”得到吗? 《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相关计算进行了明确: “4.
132021-12关于矿山开采企业取水许可管理,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做出明确规定,矿山开采企业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取用水资源均应依法办理
092021-12有关法规对地下水取水许可作出明确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二
062021-1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应当包括河道内取用水。在河道上拦坝蓄水,利用放水产生的水量从事漂流经营活动,
012021-12一、关于临时性应急取(排)水工程的问题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一是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
292021-11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除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企业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的,不属于利用
252021-11热电厂原水井出水量不足,不能满足企业日常生产需求,现计划在原取水点外200米重新打一口井,年取水量据推测要超过原有取水许可证(35万吨)5万吨,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做水资源报告书还是仅仅只针对超过
232021-11开发区水土保持监测面积大、涉及单位多、内容比较复杂,各入驻单位分属不同行业、工期与进度不一、施工工艺各异,协调沟通和统计分析要求较高,对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要求也更高。根据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制定的生
182021-11162021-11
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依照该标准编制区域评估报告时,可依实际情况将有关章节内容作适当调整,例如将“项目概况”改为“开发区概况”,“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122021-111、在防治责任范围方面,应重点监测防治责任范围的变化、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与方案批复红线的对比等。 2、在扰动土地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发生的永久和临时占地、扰动地表植被面积、永久和临时弃
102021-11关于矿山开采企业取水许可管理,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做出明确规定,矿山开采企业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取用水资源均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082021-1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
042021-1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