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应当包括河道内取用水。在河道上拦坝蓄水,利用放水产生的水量从事漂流经营活动,
012021-12一、关于临时性应急取(排)水工程的问题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一是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
292021-11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除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企业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的,不属于利用
252021-11热电厂原水井出水量不足,不能满足企业日常生产需求,现计划在原取水点外200米重新打一口井,年取水量据推测要超过原有取水许可证(35万吨)5万吨,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做水资源报告书还是仅仅只针对超过
232021-11开发区水土保持监测面积大、涉及单位多、内容比较复杂,各入驻单位分属不同行业、工期与进度不一、施工工艺各异,协调沟通和统计分析要求较高,对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要求也更高。根据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制定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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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依照该标准编制区域评估报告时,可依实际情况将有关章节内容作适当调整,例如将“项目概况”改为“开发区概况”,“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122021-111、在防治责任范围方面,应重点监测防治责任范围的变化、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与方案批复红线的对比等。 2、在扰动土地方面,应重点监测实际发生的永久和临时占地、扰动地表植被面积、永久和临时弃
102021-11关于矿山开采企业取水许可管理,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做出明确规定,矿山开采企业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取用水资源均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082021-1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
042021-1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
022021-11施工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严格审查水土保持设计;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高参建单位意识;成立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压实责任。 施工中: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
282021-10采用“天地一体化”方式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主要利用无人机对项目区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利用无人机航摄成果进行水土保持信息定量采集及调查取证,经GIS处理后,对其信息进行储
252021-10行业未固化。技术理论、审批制度和审批部门变更频繁,技术单位变更也频繁,不断有新公司入围,没有垄断现象,一般情况也没有明显的排外现象。因此,有小公司存在和成长的机会。 关联行业多。涉及
212021-10哪些单位需要做水资源论证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发布第15号令发布)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
192021-10介绍管线路径的规划意见、项目土地预审相关情况,从工程占地是否漏项、永久占地是否符合用地预审或行业用地指标要求、临时占地是否合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对上述项目组成、施工布置等进行全面分
132021-1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平原区、山丘区以及城市建成区、大型水源地、超采区、海(咸)水入侵区、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监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主要针对污染
Cooperation process
1.资讯洽谈
2.签订合同
4.稿件验收
3.专项组编写